大连亿丰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:
本委受理你(单位)与吕晓明关于工资待遇、二倍工资劳动争议案件【甘劳人仲案字(2020)第979号】,因无法向你(单位)送达法律文书,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,自公告发布60日起视为送达。
裁决内容:
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。
本裁决为终局裁决,除劳动者依法起诉之外,裁决自做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。劳动者可依法申请执行。
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具有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,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,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。
特此公告!
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2021年1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