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众立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:
本委于2021年8月18日受理杨东生诉你单位工伤待遇等争议一案(沈河劳人仲字〔2021〕第182号),已审理终结。裁决如下: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,本委不予支持。
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沈河劳人仲字[2021]第182号裁决书,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!
沈阳市沈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2021年11月17日